【財新網】
統籌解決可再生能源消納問題
新華社12月24日報道,全國人大常委會執(zhí)法檢查組關于檢查可再生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,12月24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。報告指出,“十二五”以來,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內的各類電源保持快速增長,而用電需求不夠平衡,消納市場容量不足。可再生能源富集區(qū)與用電負荷區(qū)不匹配,一些地方出于利益考慮不優(yōu)先接受外來電力,行政區(qū)域間壁壘嚴重,可再生能源異地消納矛盾較為突出。報告建議,要加快建立統一協調的體制機制,統籌處理好可再生能源開發(fā)和消納利用的關系,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。結合電力體制改革,抓緊研究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大規(guī)模并網的電力運行體制和機制,完善以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標為導向的能源發(fā)展指標考核體系。



















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4662號 