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財新網(wǎng)】(記者 錢童)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領域再出案例,海淀檢察院點名微信青少年模式。8月6日夜,北京市海淀區(qū)人民檢察院公告稱,該院在履行職責中發(fā)現(xiàn),騰訊微信的“青少年模式”不符合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 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,涉及公共利益。公告要求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公告發(fā)出30日內(nèi)反饋有關情況。
海淀檢察院此番公告,是執(zhí)行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前的規(guī)定程序,尚未正式提起公益訴訟。根據(jù)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五十五條,對環(huán)境污染、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行為,法定機關、有關組織和人民檢察院均可提起訴訟,但檢察院直接提起公益訴訟的前提是沒有其他方提起訴訟。從過往案例來看,檢察機關先要通過訴前程序,依法督促或支持法定機關或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,沒有其他訴訟方時再由檢察院提起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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