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財新網】早產是導致新生兒及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的首要原因。每年有大量的新生人口為早產兒,當前中國人口出生率持續(xù)下跌,救治早產兒也被視為搶救生育力的重要舉措。而多大胎齡早產兒符合救治標準,生命面前如何抉擇,更關乎許多家庭的未來。(詳見《財新周刊》2026年第02期《早產兒救助抉擇》)
60余位產科、新生兒科專家聯合表態(tài)支持對于早產兒的定義調整。由中華醫(yī)學會圍產醫(yī)學分會、中國醫(yī)師協會新生兒科醫(yī)師分會等聯合制定的《中國圍產期定義的專家共識》(下稱《共識》)近日發(fā)布,對中國現行的“圍產期”定義提出了修改建議,推薦將“圍產期”定義為妊娠(或胎齡)20周至出生后28天。如果建議被采納,即意味著早產兒的胎齡將從28周拓寬至20周,《共識》因而被業(yè)內視為為早產兒爭取救治權利的“福音”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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